为进一步加强肇庆市高要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同意,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网格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城管网格管理员8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5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较强自律能力,擅于沟通,具有敬业精神及团队精神。
3、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后出生),退伍军人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后出生)。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和具有汽车、摩托车驾驶证者优先聘用。
5、岗位的主要职责为巡查处置城市“六乱”(乱搭建、乱摆卖、乱停放、乱拉挂、乱堆挖、乱张贴)、开展整治行动、辅助执法人员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等执法工作,且需要现场处理突发事件、调处信访投诉等,岗位需要夜间作业,工作强度较大,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并自觉服从工作岗位调配安排(包括24小时三班轮值)。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对象,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纹身、有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和身体缺陷,不适宜从事网格管理工作的。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查询
可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yao.gov.cn/zqgyzjj/gkmlpt/index)查询。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无需缴纳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肇庆市高要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地址:高要区南岸街道福源路20号)。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证件及资料:(1)《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城管网格管理员报名表》(一式两份);(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退回);(3)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大1寸彩色照片4张;(4)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①面谈实行百分制。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谈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③面谈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经面谈确定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经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后,可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由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肇庆市高要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解聘、续聘、人员管理等由聘用单位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参照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用人员标准执行(每人每年约4.8万,含社保五项、人身意外险等)。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报名后请密切留意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二)考生参加面谈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公告由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向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联系电话:0758-839226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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