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纪委监委、肇庆市公安局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看护队员

       根据工作需要,肇庆市公安局协助肇庆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看护队员10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人员范围

  本次招聘共设岗位2个,招聘人数103人(其中男性86人、女性17人)。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肇庆市纪委监委、肇庆市公安局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看护队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18周岁以上,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3月29日至2006年3月28日期间出生),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4.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技工院校)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无心脏病或其他急发性重大疾病;能适应轮值夜班和节假日值班,必要时能接受封闭式管理;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肇庆市纪委监委、肇庆市公安局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看护队员职位表》(附件1)。

  应聘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开始报名前一天(即2024年3月28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留置看护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看护工作的。

  三、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29日-3月31日(共3天)上午0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翠湖路体育中心北门(肇庆体育馆北门)。

  4.报名时请携带如实填写好的《肇庆市纪委监委、肇庆市公安局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看护队员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士兵退伍证(如有)、党员身份证明(如有)等材料的原件及A4复印件1份、大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5.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将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有资格不符、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体能测评及面试方式进行。体能测评实行合格制,面试实行100分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列入面试对象。考试按先体能测评后面试的顺序开展。

  1.体能测评

  (1)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完成后,考生需原地等待,现场进行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肇庆市纪委监委、肇庆市公安局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看护队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附件3)。

  (3)成绩确认: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确认体能测评成绩无误后签名。体能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测评不合格者不列为面试对象。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由肇庆市纪委监委、肇庆市公安局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接到面试通知后,需登录通知上提供的网址进行报名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2.面试

  (1)人选确定:体能测评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工作能力。

  (3)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等由肇庆市纪委监委、肇庆市公安局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报名当天建议穿着运动服和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如因身体不适或有基础性疾病不适宜参加体测的,请及时提出。

  4.考生提供的联系手机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人数未达到招录人数,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条件进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将被淘汰,空缺人选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和聘用

  (一)考察: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必要时,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可调取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核查。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实施,考察合格方能列为拟聘用对象。

  (二)补录:如出现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公示结束后12个月内,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递补申请,经批准后,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人选。

  (三)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肇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安局频道http://www.zhaoqing.gov.cn/zfxxgklm/gaj/、“平安肇庆”微博、“平安肇庆”微信公众号、“肇庆市清风网”网站以及“清风肇庆”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肇庆市纪委监委下属单位肇庆市廉政教育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用工方式为聘员。

  (四)试用期。聘用后的看护队员按照《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看护队员在试用期满后按人均包干经费约为5万元/人/年(包含五险一金)的标准统筹计发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另在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包吃包住,并给予每人每天一定的特殊执勤补贴。

  七、注意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纪委监委、肇庆市公安局负责解释。由肇庆市公安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2962370(肇庆市公安局机关纪委)。咨询电话:0758-2864819(肇庆市廉政教育中心)。

  附件:1.肇庆市纪委监委、肇庆市公安局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看护队员职位表.xls

             2.肇庆市纪委监委、肇庆市公安局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看护队员报名登记表.doc

             3.肇庆市纪委监委、肇庆市公安局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看护队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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