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法律,作风正派,责任心和纪律性强,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二)男性,应聘年龄为18-35周岁(即1988年11月13日-2005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身高168cm以上。
(三)体形端正,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40%,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计算方式:标准体重(KG)=身高-110),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四)已取得国家承认的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 (五)已取得E或C1以上驾驶证。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
2、报名地点: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长园路6号(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巡警大队前台),联系电话:0758-2623791。
3、报名所需资料:
(1)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辅警录用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应聘对象及应聘对象直系亲属信息表(附件2);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户口簿复印件(第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5)毕业证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退伍证、驾驶证、中共党员提供所属党支部开具的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7)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证明;
(8)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本次资格确认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面试时间、地点等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用人单位在报名初审后,对符合招聘条件者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俯卧撑、1000米。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体能、面试成绩各占50%)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体能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肇庆市公安鼎湖分局对其本人及亲属进行政审,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七)聘用。经政审合格录用的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说明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参照鼎湖区政府雇员标准计发,购买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提供住宿,配发服装,所需费用由区财政保障。
(二)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负责解释。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辅警录用报名登记表》
2、《应聘对象及应聘对象直系亲属信息表》(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
2023年11月13日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法律,作风正派,责任心和纪律性强,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二)男性,应聘年龄为18-35周岁(即1988年11月13日-2005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身高168cm以上。
(三)体形端正,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40%,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计算方式:标准体重(KG)=身高-110),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四)已取得国家承认的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 (五)已取得E或C1以上驾驶证。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
2、报名地点: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长园路6号(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巡警大队前台),联系电话:0758-2623791。
3、报名所需资料:
(1)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辅警录用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应聘对象及应聘对象直系亲属信息表(附件2);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户口簿复印件(第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5)毕业证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退伍证、驾驶证、中共党员提供所属党支部开具的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7)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证明;
(8)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本次资格确认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面试时间、地点等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用人单位在报名初审后,对符合招聘条件者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俯卧撑、1000米。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体能、面试成绩各占50%)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体能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肇庆市公安鼎湖分局对其本人及亲属进行政审,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七)聘用。经政审合格录用的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说明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参照鼎湖区政府雇员标准计发,购买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提供住宿,配发服装,所需费用由区财政保障。
(二)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负责解释。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辅警录用报名登记表》
2、《应聘对象及应聘对象直系亲属信息表》(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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