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肇庆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自愿报名,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择优聘用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02
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公开招聘13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分布情况:肇庆市人民检察院8名;德庆县人民检察院3名;封开县人民检察院2名。具体职位报考条件见《肇庆市检察机关2023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03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肇庆市检察机关2023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7.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日后出生);
8.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须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04
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8日9:00——7月12日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网址:https://dcecm.cn/。报考人员须在系统中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按公告和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获“双学位”人员,可以以第二专业报考。
(3)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国有单位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二)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3年7月17日9:00——7月22日9:30。
2.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试(含电脑实操测试、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05
考试程序
(一)电脑实操测试和资格复审
1.电脑实操测试
(1)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2)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表,在参加电脑实操测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报名表以及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相应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等资格复审资料。
(3)电脑实操测试着重测试报考人员WORD、EXCEL等软件的运用,打字测试速度40字/分钟以上、正确率90%以上的为合格。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相应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2)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电脑实操测试成绩后,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能参加下一环节,测试成绩合格者需持成绩条及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在指定地方等候,由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复审。
(3)各项材料须由本人提供,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所留电话、联系地址应准确无误。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委托相关机构命题,内容包括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常识、公文写作及行政能力等,采用闭卷形式,采取百分制,不指定考试用书。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缺一不可。
(4)入围笔试环节的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将通过短信、电话方式通知,不按规定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在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zqjcy.gov.cn/)公布。
2.面试
(1)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委托相关机构命题,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
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天内在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布。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考察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后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存在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或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对于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职位空缺,或者因在职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减员产生职位空缺的,在有效期内,经各招聘单位党组研究可以从此次招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
06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各招聘单位现行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07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考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后续相关公告将在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zqjcy.gov.cn/)发布,如本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三)本公告由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
0758-2753663、2753813
德庆县人民检察院:
0758-7780397
封开县人民检察院:
0758-6689739
招聘监督电话:
0758-275393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自愿报名,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择优聘用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02
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公开招聘13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分布情况:肇庆市人民检察院8名;德庆县人民检察院3名;封开县人民检察院2名。具体职位报考条件见《肇庆市检察机关2023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03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肇庆市检察机关2023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7.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日后出生);
8.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须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04
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8日9:00——7月12日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网址:https://dcecm.cn/。报考人员须在系统中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按公告和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获“双学位”人员,可以以第二专业报考。
(3)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国有单位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二)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3年7月17日9:00——7月22日9:30。
2.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试(含电脑实操测试、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05
考试程序
(一)电脑实操测试和资格复审
1.电脑实操测试
(1)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2)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表,在参加电脑实操测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报名表以及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相应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等资格复审资料。
(3)电脑实操测试着重测试报考人员WORD、EXCEL等软件的运用,打字测试速度40字/分钟以上、正确率90%以上的为合格。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相应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2)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电脑实操测试成绩后,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能参加下一环节,测试成绩合格者需持成绩条及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在指定地方等候,由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复审。
(3)各项材料须由本人提供,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所留电话、联系地址应准确无误。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委托相关机构命题,内容包括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常识、公文写作及行政能力等,采用闭卷形式,采取百分制,不指定考试用书。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缺一不可。
(4)入围笔试环节的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将通过短信、电话方式通知,不按规定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在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zqjcy.gov.cn/)公布。
2.面试
(1)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委托相关机构命题,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
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天内在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布。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考察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后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存在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或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对于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职位空缺,或者因在职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减员产生职位空缺的,在有效期内,经各招聘单位党组研究可以从此次招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
06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各招聘单位现行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07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考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后续相关公告将在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zqjcy.gov.cn/)发布,如本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三)本公告由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
0758-2753663、2753813
德庆县人民检察院:
0758-7780397
封开县人民检察院:
0758-6689739
招聘监督电话:
0758-275393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相关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