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人员范围

  本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人数25人。具体岗位条件见《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人员,应聘年龄为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2月24日至2008年2月23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以高中(中专)学历报考的人员,应在入职后最长3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开始报名前一天(即:2026年2月23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4日—2月28日(8:30—12:00、14:30—17:30),共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办公大楼一楼政工室(地址:肇庆高新区曙光街2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应聘人员通过网上下载《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学信网学历查验证明材料)、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其中,退伍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等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提交报名材料,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本次招聘不接受委托报名。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报名信息中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务必填写准确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体能测评实行达标测试,考试按笔试、体能测评、面试的顺序开展。

  1.笔试

  (1)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安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等。

  (2)考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由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s://www.zqgx.gov.cn/)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2.体能测评

  (1)测评项目:测评项目共有两项,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两项均达到标准要求即可。具体标准参照《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

  (2)成绩确认: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确认体能测评成绩无误后签名。体能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体能测评不达标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由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另行通知。

  3.面试

  (1)人选确定:在笔试和体能测评合格报考人员中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入围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工作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对象。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条件进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和聘用

  (1)考察: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必要时,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可调取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核查。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实施,考察合格方能列为拟聘用对象。

  (2)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平安大旺”微信公众号及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报市公安局备案同意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

  (3)补录: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公示结束后6个月内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岗位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人选。

  (4)试用期规定:聘用后的辅警按照《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肇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等规定管理,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七、福利待遇

  聘用后,薪酬标准按照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应聘活动期间所需食宿、交通及体检等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本公告由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政工室,0758-3637875。

  附件:

  1.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人员岗位表

  2.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4.专业参考目录


内容来源:https://www.zqgx.gov.cn/zqgxgaj/gkmlpt/content/3/3209/post_3209748.html#2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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