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怀集县公安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合同工)4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过硬,责任心和纪律性强,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2、招聘对象、人数:本市户籍男青年47名;
3、年龄:35周岁以下;
4、学历: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身高165厘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或者矫正视力5.2以上,无色盲,无精神病史。
二、招聘职位
1、怀集县公安局交警、巡警大队勤务辅警。
2、怀集县公安局派出所勤务辅警。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4月24日至4月28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怀集县公安局政工室(怀城街道红光路16号二楼)。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请从网上下载填好《怀集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自备近期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并持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士兵退伍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
4、咨询电话:0758-5583360(何警官、温警官)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时所提交资料及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2、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电脑操作和笔试。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回答考官提问。
5、体检。按报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政审。报考人员体检合格后,经我局对其本人及直系亲属政审调查合格后,择优录用。
7、聘用。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均通过“平安怀集”公众号公布。
五、福利待遇
聘用后,薪酬标准按照怀集县公安局现有辅警的工资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参加应聘活动期间所需食宿、交通及体检等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2、应聘者必须按指定时间参加各环节考核测试,若出现迟到或缺席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应聘者须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取消资格,并由其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应聘者填写的联系电话须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5、应聘者需服从岗位调剂,否则不予以录用。被聘用人员由我局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及调整岗位,被聘用人员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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