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招聘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求,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法律,作风正派,责任心和纪律性强,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二)男性,年龄18-35周岁(即1987年10月8日-2004年10月8日期间出生),身高168cm以上。

(三)体形端正,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40%,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计算方式:标准体重(KG)=身高-1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的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3日。

2、报名地点: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长园路6号(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巡警大队前台),联系电话:0758-2623791。

3、报名所需资料:

(1)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辅警录用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应聘对象及应聘对象直系亲属信息表(详见附件2);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户口簿复印件(第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5)毕业证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退伍证、驾驶证、中共党员提供所属党支部开具的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7)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证明;

(8)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本次资格确认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

(四)体能测试。用人单位在报名初审后,对符合招聘条件者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俯卧撑、1000米。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体能、面试成绩各占50%)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肇庆市公安鼎湖分局对其本人及亲属进行政审,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七)聘用。经政审合格录用的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参照鼎湖区政府雇员标准计发,购买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提供住宿,配发服装,所需费用由区财政保障。
本公告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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