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鹤山市森林防灭火工作,鹤山市应急管理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鹤山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队员。
鹤山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是一支受鹤山市应急管理局直接管理的准军事化队伍,是负责鹤山市森林灭火、应急抢险的常备性队伍。队员具体职责如下:
工作职责
1、根据指令处置森林火灾、抗洪抢险救灾、地质灾害处置、雨雪冰灾应对、事故灾难救援等综合性应急救援和值班值守任务;
2、协助本地区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巡护督查、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风险隐患;
3、协助做好本地区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森林防灭火等应急救援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4、根据指令执行鹤山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和户外运动,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户籍不限;
3、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身体和心理健康。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00)*0.9。
4、优先条件
(1)部队退役士兵、中共党员、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持有B1以上驾照,无人机操作证,具有机修、汽修、电机维修等专业相关技能证书二级(技师)或工程师及以上技能证书;
(4)持有医护或救护等相关专业技能证书,持有应急救援技能(消防员资格证、水域救援证)等相关证件。
以上四类人员优先录用,视情况适当放宽年龄至35周岁。
待遇保障
1、工资、福利等待遇按鹤山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有关规定执行,参考年薪约7万元(包含购买五险一金费用)。
2、一日三餐有补贴,可提供住宿;按入职实际时间,每满一年,工龄工资每月增加50元。
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提交《鹤山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队员招聘报名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相关文件)到邮箱793285126@qq.com。
(二)面试及提交材料
1、电话通知面试时间(一般为周五上午);
2、面试时需提交《鹤山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队员招聘报名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相关文件)、近期2寸彩色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3、退伍证(仅退伍军人提供)、驾驶证等相关技能证件复印件;
4、面试时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包括3000米长跑、俯卧撑等项目。
录用
面试通过后根据要求提供计生、无犯罪证明和相关证件原件,需经过资格审查、体检、公示后,电话通知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招满编为止。
联系(咨询)电话:0750-8883705,联系人:张生、杜生。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鹤山市应急管理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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