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门市殡仪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工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服务员。
(二)工作内容:
负责遗体收殓、化妆、殡仪业务办理、洽谈、主持追悼仪式、文书写作、档案管理等工作,需适应夜间值班,并愿意服从岗位调剂。
二 、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要求:
社会工作(A030305、B030302、C120601)、行政管理(A120401、B120402、C120706)、档案学(A120503、B120502)、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C120805)。
(三)专业技术职称要求:
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员级档案管理员以上职称。
(四)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五)其他要求:
应聘者不构成回避关系,身体健康,心理素质稳定,有较好的沟通能力,会标准的普通话及粤语。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正在政务处分期内或受政务处分未满5年的;
4.参加或曾经参加邪教组织的;
5.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6.其他不宜聘用的。
三、薪酬待遇
受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实行1个月试用期,期间薪酬不低于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市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当年单位经营情况按岗位量化分配。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4日24时。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下载并如实填写《江门市殡仪馆招聘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910573852@qq.com,邮件主题和附件文件名均注明“姓名”。
应聘者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自中学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
(三)资格审核:
市殡仪馆将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笔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提倡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对填报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笔试:
1.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按笔试成绩最高分的60%划定。
3.笔试对象:资格初审通过者可参加笔试。
(五)面试:
1.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江门市殡仪馆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按1:1比例拟定体检对象。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体检对象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内,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八)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组织政审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江门市民政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若有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政审考察不宜录用、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资格或逾期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等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未尽事宜,可拨打江门市殡仪馆办公室电话0750-3526904(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了解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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