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江门市江海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薪酬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标准详见《江门市江海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7.如应聘者有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等)在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或者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不得应聘该岗位。
二、招聘方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电子邮箱地址为:2763758630@qq.com,联系人:司徒小姐,联系方式:0750-2632941。
(二)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2日。
(三)报名材料
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下载并如实填写《江门市江海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合同制工作人报名表》(附件2),提供身份证和学历证书(获境外学历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尚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需学校相关部门盖章)、资格证等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
(四)报名要求
1.邮件主题命名格式统一为“招聘+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水平+姓名”。
2.《江门市江海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合同制工作人报名表》必填。
3.存在不按要求命名,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等情况不予以审核。
(五)资格初审。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者,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我站将通过邮件或电话进行确认;审核发现问题的,我站将在收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应聘者反馈审核意见。
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一)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
若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为1人时,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若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为2人及以上时,该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进行竞争性选拔考试。
(二)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地点:江门市江海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广珠城际礼乐站配套用房)。
(四)笔试结束后即可进入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
我站依据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由我站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考察、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后,我站组织政审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江门市江海区住建局和江门市江海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我站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
附件1.江门市江海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江门市江海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合同制工作人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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