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苍城镇环境保护巡查工作队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开平市苍城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巡查工作队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环保巡查工作队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问题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并配合镇做好安全、消防、环卫等相关职能巡查工作。
二、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环保工作,遵守职业道德,敬业爱岗,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原则,严守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3.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三、报名资格条件
1.45周岁以下,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具有E牌或C牌以上驾驶证,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操作,能吃苦耐劳,工作踏实认真,适应长期外勤工作,无违法违纪记录。
2.退伍军人、退伍消防官兵优先。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1日(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报名资料:报名表(见附件,并贴好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等(退伍军人另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聘者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交到苍城镇党建办,地点:开平市苍城镇苍城圩西门街36号,联系人:方女士,电话0750-2820838。
4.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违法犯罪记录审查。对不满足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阶段将直接剔除。
5.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实践能力,面试题目将结合应聘人员的专业进行。
6.体检。以常规检查为主,费用由入围对象自理。
7.公示。根据工作经验、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8.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作待遇及福利
薪酬面议。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苍城镇党建办负责解释。
开平市苍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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