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岗位职责
职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职责:以外勤工作为主,并协助业务股室做好相关业务系统操作、文件处理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
(三)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龄满3年以上且近三年内未发生同责以上重大交通事故;
(四)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以上资格要求,本市户籍、男性、中共党员、复退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10月24日。有意者请发送个人资料到邮箱mmmollying@qq.com。
(二)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资料须提交《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电子照片,以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机动车驾驶证扫描件或图片;退役军人、中共党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要诚信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审核通过的将通知参加面试。
四、考试办法
采取现场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五、体检
通过面试者在指定时间统一到开平市中心医院、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用人单位将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可依次替补人选。
七、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平市发展改革局网页公示3天。
八、聘用及薪酬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公告由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750-23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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