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蚬冈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退役军人服务站专职人员1名,环保巡查队队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退役军人服务站专职人员
(1)思想政治觉悟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党组织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关心群众,热心公益;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及以上;
(4)需经常下乡、应急、值班,具备较好的身体素质、沟通协调能力;
(5)愿意服从镇统一调配使用。
2.环保巡查队队员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退役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及以上;
(4)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适应长期外勤及夜间巡查工作;
(5)愿意服从镇统一调配使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6月27日,共7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报名表(见附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一张、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交至蚬冈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1)若是中共党员身份,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2)若是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现场报名地点:开平市蚬冈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地址:开平市蚬冈镇兴华路3号,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50—2526189)。
4.面试方式:报名资料经审核合格后,由蚬冈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组织进行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体检:人员通过面试后,需要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用工体检(费用自理),并将体检结果报送蚬冈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6.考察:用人单位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雇用。公开招聘各环节或试用期期间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7.公示:通过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8.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录用后,聘用人员按照蚬冈镇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工资待遇面议。
本公告由开平市蚬冈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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