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二、招聘要求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初审和筛选。通过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择优选择入围者,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未接到通知的视为初审未通过。
(二)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笔试、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综合表现确定拟录用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不予录用。
(四)录用。经研究确认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录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作待遇
六、其他事项
1、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2、在招聘期间出现新的岗位空缺,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招聘名额。招聘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可在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的考生中择优递补。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办公室(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东门路11号)。
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0750-610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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