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山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需要,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19号令)的规定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办函[2016]140号)的文件精神,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大涌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2名,其中:战斗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及体校毕业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年龄28周岁以下,现役部队退伍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役消防员(简称:“退伍军人”)年龄适当放宽至30周岁。
以上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1月11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四)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薪酬待遇
(一)享受年人均工资收入约11.98万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消防职业高危补助、月度绩效奖金、国家法定节日补贴、岗位补贴、执勤值班补贴、加班补贴、年终绩效奖金。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从事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3年1月11日-2023年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需认真按照《大涌镇招考机关及下属部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要求如实填写,准备本人有效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第二代身份证、学历、专业资格证、荣誉证书、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等相关资格证书、学历毕业证书、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同时,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资料复印件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地点:大涌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中山市大涌镇德政路消防街消防大队)
线上报名方式:将上述所需要报名的资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124137877@QQ.com。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经预选合格后,将以微信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
(三)考试
初定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中旬。考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信息为准,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50%+笔试×30%+面试×20%。
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50%、笔试占30%、面试占2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折算合计总成绩不少于60分合格分数线,方有资格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环节。
1、体能测试
(1)(1)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2)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3)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每个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必须全部不低于60分合格分数线,否则,被自动直接淘汰,无资格参加后面考核环节的竞争,若仍参加了后面的考核环节,所取得的成绩,仍视作无效成绩。
2、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消防业务基础理论知识等。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满分100分。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应聘者近期红底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考察、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照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综合折算总成绩高低和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考察人选。
1、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收国家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在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大涌大队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2、要求体检合格人员接受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大涌大队安排的心理健康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健康测试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3、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考察人选,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考察合格者将在http://www.zs.gov.cn/dyz/index.html(大涌镇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目公示5日。
(五)聘用
(一)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严重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合同聘用期2年(含试用期2个月),如果合同到期后,无其他情形,可决定继续续签。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三)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大涌大队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聘用考核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假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若有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四)招聘考试除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费用由考生自付外,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五)本公告原文阅读也可登录互联网网址:http://www.zs.gov.cn/dyz/index.html(大涌镇政府网站)的“公告公示”栏目查看和下载相关表格。
(六)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大涌大队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13824706103。
监督举报电话:0760-23880046。
附件: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
2.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附件下载: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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