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专任教师招聘

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开展全市在职教师,校(园)长和培训者培训工作,开展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及成果推广,开展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协助开展全市教育质量监测、分析、评价工作,并提供教育决策服务。根据中山编办〔2020〕32号文件,市教师发展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6名,现有在编在岗教职工35人,正在办理调入手续1人,公开招聘处于公示期1人,缺编9人。根据中心各部门需求,现申请在中山市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中选聘专任教师2人。为确保此次选聘工作顺利进行,按照“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对象

全市教体系统在编在岗且具备选聘岗位条件的中学专任教师。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教师培训及校本研修专任教师2名,学科背景须为数学(初中或普通高中1名)、历史(初中或普通高中1名),拟聘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三、选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相应的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师德高尚,具有较强的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爱岗敬业精神。

2.学历、资历、职称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非直属学校报名人员需担任过学校校级领导或镇街教研员,从事初中或普通高中本专业教学工作6年以上。

(3)持有对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具有中小学系列一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3.能力条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级均在“合格”以上。

4.年龄条件:4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例如,2024年7月19日开始报名,4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招聘当年-<出生年份+1>)7月19日(报名第一天)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记录。

6.服从中心工作安排。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专业基本功扎实,教学业绩突出。

(1)有学术影响力,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或特级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或被遴选为省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中山市“英才计划”特聘人才、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对象、市青年教师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市教育科研专家库成员、市直属学校后备人才库成员,或被聘为学科市级中心教研组成员、镇街学科中心教研组组长或市直属学校学科组组长等。

(2)在市级课堂教学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或承担市级以上讲座(含师范类高校)、公开课(中心发言)2次以上。

2.教育理论水平较高,教科研能力较强。

(1)论文撰写。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或教师专业发展、教育管理类论文2篇以上,或者参编学科类、教师专业发展类、教育管理类专著或教材。

(2)课题研究。近五年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学科、教师专业发展、教育管理类课题研究,本人在参与课题研究人员内排名前六。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9日17:30(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25号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301室;联系电话:0760-89989880,联系人:张老师、宋老师。

(二)报名要求

1.按照要求于规定时间、地点现场报名。

2.需要的材料:

(1)《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1,打印一式一份,并张贴彩色证件照片)。报名表需签署所在单位意见。

(2)《市教师发展中心选聘专任教师资格条件目录》(附件2,简称目录)。

(3)佐证材料按《目录》的顺序装订成册(佐证材料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且扫描成1个PDF文件)提交审核,现场审核时需提供原件核验。

以上3项材料电子版以U盘或硬盘等存储介质与纸质材料同时提交,附件1、附件2需提交扫描PDF版及WORD文档。

五、资格审核与考试

(一)资格审核及评审

按选聘条件审核报名材料。由市教育体育局成立资格审核工作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的师德表现、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科研能力、获奖情况等情况进行评审,并按拟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符合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入围面试。

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联系顺畅,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方式: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专家成立面试小组,统一进行面试。报考者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当场签名确认。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3.考试总成绩由资格评审得分40%+面试成绩60%组成,按拟聘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拟聘人选。

六、考察

根据合格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等额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选聘考察小组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选聘人员,在中山教育体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系统内调动及聘用手续,聘用至拟聘专业技术岗位。

九、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1.选聘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

2.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十、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市教师发展中心专任教师选聘工作是支持本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师轮岗交流,激发队伍活力的重要途径,积极支持选聘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加强思想教育,对后续人员调动手续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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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选聘专任教师报名表

2.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选聘专任教师资格条件目录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9日

原标题: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选聘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专任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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