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公告

  中共中山市委党校(中山市行政学院、中山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中山市委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9日至5月17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资料发送到我校工作邮箱(zsdxzzrsb@126.com),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附件3);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等)。出版著作的,请提供著作的封面、目录;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请提供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内页;参加科研项目的,请提供项目申报材料、结项材料或科研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可报考。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成功报名后2024年5月23日前完成网络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请查看邮件回复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考核前进行,应聘人员均需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核

  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采用“科研能力评价+试讲+结构化面试”的综合方式。总成绩=科研成绩×20%+试讲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40%。总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0分为合格分数线。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共中山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入围体检名单。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照试讲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试讲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以电话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共中山市委党校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5.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山市委党校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共中山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8323225

  联系人:欧阳老师、颜老师

  投诉电话:0760-88889761

  联系人:赖老师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共中山市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下载: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 附件3.个人简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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