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香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

一、机构简介
中山市香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于2012年11月经中山市民政局批准成立,是3A级社会组织,2013年获省级、市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服务区域涵括全市24个镇区。

截止至2019年12月,香山社工中心自成立以来承接政府购买社工项目超过80个,在司法社工服务领域、重点青少年社工服务领域深耕多年,政府合作单位包括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中山市司法局、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中共中山市政法委员会、各镇区司法所、团委、妇联等部门。

机构在承接政府部门重点社工项目的同时,通过与镇区团委、妇联、司法所合作,联动爱心企业参与中山市博爱100公益创投等,努力打造特色项目,如香山爱心墙、拒毒体验屋等,并多次获得市级优胜项目奖。

二、招聘岗位
(一)项目主任(1名)(社矫领域-横栏)
岗位要求
1.能接纳服务群体及胜任相关工作内容;
2.具备相关的项目管理能力,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协助精神;
3.需持初级或以上社会工作师证,2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具备司法领域服务经验者优先考虑;
4.热爱社会工作、忠于职守、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和敬业精神;
5.注重服务群体隐私和其他应予保密的工作;
6.坚持社工职业操守,以关怀接纳的态度,协助遭受困境影响的服务群体,提供切合其需求的有效服务,以促进其走出困境。
工作地点:
中山市横栏镇社区康复矫正服务中心(横栏镇天鹏工业区纳迪亚制衣侧)

(二)实习岗
岗位要求
1.能接纳服务群体及胜任相关工作内容;
2.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及协作能力;
3.热爱社会工作、忠于职守、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和敬业精神;
4.注重服务群体隐私和其他应予保密的工作;
5.坚持社工职业操守,以关怀接纳的态度,协助遭受困境影响的服务群体,提供切合其需求的有效服务,以促进其走出困境;
6.能协助其他同工跟进个案和开展团辅及独立完成相关文书工作。

实习岗—检察院项目1名
岗位要求
1.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法律)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生;
2.认同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接纳涉罪未成年人;
3.尊重服务群体隐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的相关内容;
4.热爱社会工作,善于思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及参与开展服务的能力,能够依照服务要求完成任务。
工作地点
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中山市东区兴文路5号)

实习岗—横栏社矫项目1名
工作内容
1.协助一线社工开展活动和服务;
2.撰写服务文书和相关资料;
3.收集整理资料进行归档;
4.完成项目主管交代的其它工作。
工作地点
中山市横栏镇社区康复矫正服务中心(横栏镇天鹏工业区纳迪亚制衣侧)

实习岗—小榄社矫项目1名
工作内容
1.协助开展教育学习、公益活动、个案跟进等教育帮扶工作;
2.协助社工完成社矫对象当面报道、谈话教育、实地走访等日常管理工作,整理工作档案。
工作地点
中山市小榄镇社区矫正分中心(东升片区)(原东升镇司法所)

三、福利待遇
1、“跨”年假:工龄满一年者且在当年未休年假,转正后即可享受相应年假数;
2、绩效奖金: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优秀者发放绩效奖励;
3、附加医疗保险:机构为同工购买七险一金;
4、晋级补贴:半年申请一次内部评级,通过后每月工资有相应提升;
5、附加意外险:由单位承担意外险全部费用,为同工购买团体意外险;
6、高温补贴: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对需要外出开展服务的同工发放高温补贴;
7、享有团队建设(机构年会、员工团队建设、项目点定期团建)等员工福利;
8、调休工作制:五天工作制,周末双休,如遇工作需要产生加班时数者,可进行调休;
8、条件优秀者经考核可在所属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位;
9、正式员工税前年薪4.5万-8万,根据持证状况及工作经验,有相应提升(面议)工资参见《中山市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指引》。
10、实习期间有实习津贴900至2500元;提供高质量的培训及外出学习;可开具实习证明。
四、联系方式
1、简历请发邮件至:1838803366@qq.com  
2、邮件标题:姓名+应聘职位 ;经初审合格者,会在收到简历一周内通知面试 初审不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具体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冯小姐 
4、联系手机:136 8016 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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