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翠亨新区、市公安局相关文件精神,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执勤岗位6名,文秘岗位1名。工作强度较大,根据任务情况需加班,具有可以处置普通勤务工作的身体素质条件。主要协助民警开展巡逻防范、社区管理、办公文秘等工作。报考人员限男性,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本科学历、学位;退伍军人或有特殊技能的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至2005年12月1日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自愿从事辅警岗位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安排、听从指挥,能适应加班及值夜班工作;
5.无残疾,无传染病,能正常表达,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色盲,裸眼视力4.8或近视不超过300度,男性身高要求170cm以上,持有准驾车型E或C1驾驶证。
6.同等条件下,公安院校毕业生、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退伍军人和有特殊技能(准驾车型A1、《民用无人机航空操作员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三类驾驶员以上)的优先。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招聘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以及其他存在可能影响本人履行职务的有关情形;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二、应聘办法及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中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以压缩包形式将相关证件、材料扫描打包发送到邮箱nlzg323@126.com,邮件命名统一为“真实姓名+招聘类别”,例:张三+执勤执法类(表格需为word格式)。需打包上传的附件如下:
(1)清晰填写附件2:《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驾驶证,毕业证书(最高学历,必须是已毕业)(学位)证书、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3)专业资格、技能证书、荣誉证书(如有);
(4)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交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23日止。
3.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按照本公告各项要求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没有通过初审的将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个人通讯畅通。
通过网上初审后,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技能资格证、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不接受手机照片),并准备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4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由我单位出具的《报名成功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南朗街道南岐中路92号)办公楼一楼大堂,联系电话:0760-23185517,联系人:肖警官。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4)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持续留意有关通知公告。
(二)资格审查
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情形,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分局对报名者进行前期筛选,合格的现场发放《报名成功通知书》应聘者,告知笔试和面试等事宜。没有通过前期筛选者将不再另行通知。合格者按规定考试时间凭《报名成功通知书》及个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即可。(声明:应聘者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在中山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退伍证),不提供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考试
1.聘用程序: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及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常识,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进行培训。笔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笔试结束后,原则上按照招录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3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不足1:3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在中山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笔试成绩在原成绩基础上加1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对应聘者在政治思想觉悟、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者,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测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体能测评不在总成绩体现,考生测试完毕后当场评分,并向考生宣布测试成绩,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测评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考生应对自身健康负责,自身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试进行认真考量,有相关疾病或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者请勿报考,以免发生意外。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考试结束后,原则上按照通过体测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医院由本单位指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根据实际,研究是否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尿检:参加体检人员在医院完成体检后,由政工监督室统一组织到公安分局进行尿检,验出涉毒的,不予录用。
3.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全面的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守法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报考人员须提交户籍所在地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在银行开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五)公示
经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报翠亨新区党工委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拟聘用手续,由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凡是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及不服从安排者不予录用。经考核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首次签订合同为一年(含试用期3个月)。
三、相关福利及待遇
1.安排食宿,统一发放辅警制服;
2.按照国家规定享有法定节假日假期和带薪假期;
3.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年收入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含五险一金)、津补贴、绩效奖金等福利。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应聘人员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如应聘者有特殊状况(包括健康状况、病史等),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说明情况,对本人健康状况或其他情况进行隐瞒、造假,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应聘者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2318551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
2023年12月8日
附件1.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原标题: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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