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现就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就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毕业2年内(2021年度及2022年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优先聘用条件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4.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区分局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1名。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
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三、服务期限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17:00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人员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须插入电子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扫描件;
4.其他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5.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件。
以上资料请发至nanquzzb@yeah.net邮箱,并在邮件标题注明“姓名+毕业院校”。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表。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面谈资格。
五、招聘程序
按照职位条件等要求,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审核与筛选。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简化招聘程序和形式,采取“合则约见”的形式择优确定面谈名单,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照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与政治审核人选,政治审核、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资格的,将依次进行递补。
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招聘单位将于报名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谈时间和地点,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员没有收到面谈电话或短信通知的,则不视为招录对象。
本公告由中共中山市南区街道工作委员会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0-8889091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联系人:林先生、刘先生。
附件: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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