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4年4月,孕育于“国家火炬计划”,由中山市人民政府举办,委托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是全国131所、广东省10所之一、中山市唯一一所集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和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于一身的中国高职“大满贯”学校。因学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合同制职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和待遇
(一)招聘对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被录用者为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职员,根据学历、职称和所聘岗位,年收入约9-12万元(以上收入含“五险一金”)。
(五)本通告涉及的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二)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5日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上传如下附件(PDF格式):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从第一学历开始上传);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及担任学生工作干部证明材料(仅辅导员);
(4)2022、2023年度毕业生最高学历期间的学习成绩单(本人须在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有学校教务部门盖章)(仅辅导员、招生与教务管理岗);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需写明岗位或工作内容)。
4.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5.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须使用同一身份证。
6.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资格审核
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0日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需于2023年8月11日17:00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的,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3年8月14日9:00起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或实操考试
1.除司机岗位外的其他岗位,如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大于1:5,则安排笔试环节,如不超过(含)1:5,按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7日10:00-12:00
笔试地点: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教学楼,具体考试安排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zstp.cn)上进行通知。
笔试内容:辅导员岗位主要考察专职辅导员岗位知识、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心理学知识、形势与政策等;会计及劳资管理岗主要考察会计专业知识及行政管理相关知识;实训室管理员主要考察电子、电气类专业知识;其他岗位主要考察行政管理知识。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司机岗位为实操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zstp.cn)上进行通知。
3.按笔试(实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实操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问答”的方式,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同时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三)总成绩
如有笔试(实操)环节,总成绩=笔试(实操)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无笔试环节,总成绩为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确定体检人员的参考。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名次,如果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确定名次。
单项成绩或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列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对其考核。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六、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
(一)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
3.放弃录用资格的;
4.办理录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拟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或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名次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0-23320939,联系人:张老师。
投诉电话:0760-88291712,联系人:蔡老师。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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