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现公开招聘1名高校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
(一)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二)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三)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四)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
(一)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二)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四)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五)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六)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三、服务期限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除法律法规另外规定外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
四、政策待遇
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板芙镇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考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考生自行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板芙分局(中山市板芙镇白溪村板芙中路7号之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疫情防控期间,我镇视实际情况简化招聘程序和形式。有意者请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
4、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复印件;属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残疾人证复印件。
经筛选后符合条件人员,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板芙分局另行电话通知考试事宜。
联系人:吴小姐 咨询电话:0760-8651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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