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粤人社函〔2022〕256号)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2〕21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现就招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就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1人。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
(一)招聘岗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区分局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1人。
(二)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三、服务期限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服务期满应终止劳动合同。
四、政策待遇
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西区街道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
五、报名须知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8日上午12时止;
(二)报名方式:
请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
1、电子邮件报名:请将报名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按顺序命名并打包发送至邮箱:xqrsfj@126.com,邮件名称以“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资料(本人姓名)”命名,相关材料经街道人社分局筛选合格后,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届时请本人带齐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
2、现场报名:
请本人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携本人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人社分局前台现场审核。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附件);
4、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属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蓝小姐、梁小姐,联系电话:0760—88553959;
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恒苑路31号(就业培训窗口)。
六、考试
本次招聘以面试方式进行招考,按总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参加招聘的考生在进入公开招聘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具体按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区分局解释。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区分局
2022年10月13日
1.附件: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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