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就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众分局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1个。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其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三)岗位职责: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三、服务期限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服务期满应终止劳动合同。
四、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可进行报考咨询,联系电话:0760-85706312(方小姐)。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的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mzzhaopin@126.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联系电话”。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
(3)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电子照片;
(5)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6)属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残疾证。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谈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报名材料后,如有需要,经初审有材料缺失需要补充的,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通畅,没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相关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2、报考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条件,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10月17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
3、监督和投诉电话:0760-85168203 中山市民众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
五、面谈
按岗位招聘条件要求,采取合则约见的形式,择优确定参加面谈人员,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面谈时间和地点。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通畅,留意接收短信和电话,如因面谈对象没有接电话,错过面谈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谈资格。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员没有收到面谈电话或短信通知的,则不视为面谈对象。
六、有关说明
(一)进入面谈环节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核,现场资格复核原则上安排在面谈当天进行。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谈。参加面谈时,面谈对象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材料及其他补充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资料不齐全,视为放弃面谈资格。
(二)面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民众街道网站公布面谈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如果面谈对象综合素质达不到招聘单位的基本素质要求的,可减少招聘人数或终止招聘。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民众街道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众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如出现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到岗,或在试用期内申请离职等情况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从本次未聘用的人员中依个人意愿,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四)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人员应主动了解考区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另行通知。
本招聘公告由民众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及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众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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