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水利所招聘1名雇员

因工作需要,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由开发区水利所自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雇员岗位表);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
  备注: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
  1.在恶劣天气期间,能够承担责任,应对工作中的挑战。
  2.工作细致认真,积极主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
  3.有高度责任心和警惕应急应变能力,发现异常状况能及时上报并解决问题。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9:00至2022年10月14日17:00, 2022年10月14日17:00截止报名,以电子邮件成功发出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1911265757@qq.com邮箱,邮件标题注明“2022年应聘中山火炬区水利所雇员+岗位+报考者姓名”。
  (三)报考应提交材料:
  1.每位考生需填报《中山火炬开发区雇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彩色电子照片;
  3.身份证正反面PDF扫面件;
  4.学历证书PDF扫描件;
  5.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PDF扫描件;
  6.其他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资料PDF扫描件;
  7.上述资料以“报考者姓名+材料名称”方式进行命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对报考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聘用资格。
  2.我单位承诺对报考者信息予以保密,并仅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的权重计入最终成绩。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
  (二)面试:面试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的权重计入最终成绩。主要测试专业知识能力、岗位匹配程度、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采取回答问题的方式。
  (三)笔试、面试结束后的,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布。
  四、体检
  按照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雇员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根据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及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到岗,逾期不到岗的,视为放弃拟聘资格,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并重新公示。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照相关规定签订雇员劳动合同,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笔试、面试前一天要提交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行程卡、健康码。
  本通告由我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5330338(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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