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珠海市金湾区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为持续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珠海市金湾区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

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西南部,设立于2001年4月,是珠海三个行政区之一。201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高栏港经济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12月,金湾区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体化运作。金湾地理位置优越,毗邻香港、澳门,南连大西国际水道,北靠珠江三角洲腹地。珠海金湾机场、高栏港坐落区内。金湾坚持“工业立区”,是珠海的主要工业聚集区之一,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总量近三年来在全市排名第一,正在加快打造全市生物医药、高端打印设备、新材料和新能源四大千亿级产业集群主阵地,持续培育壮大航空航天、智能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清洁能源、家用电器、电子信息等产业集群。“十四五”期间,金湾将加快建设珠海市产业中心、交通中心、城市新中心,奋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增长极、珠江口西岸海陆空核心交通枢纽和经济特区活力品质幸福新城。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请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对象为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毕业生。其中,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91年2月1日以后出生);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s://bm.gd-pa.cn/wsbm/index/notice/sysList?fcode=JSRS)。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8:00至2023年2月22日17:00。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国(境)外学历学位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个人自我评价材料(1500字以内);

(5)学术能力、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等有关证明;

(6)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一般要求上传PDF扫描件,显示必须清晰、完整。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名称详见《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非专业代码)已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核: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二)考试

考试包括面谈和面试。

1.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5分)。采取面谈评分形式,着重考察报名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性格特点以及工作意愿等。

在面谈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谈成绩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5分)。根据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重点考查面试人员综合分析、判断决策、人际沟通、团队协作等能力。

3.总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5分)

考试总成绩=面谈成绩×20%+面试成绩×8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谈、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保持个人手机通讯畅通。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并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水平测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开展工作。

(四)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选通过珠海市金湾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五)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视情况在本岗位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工作一般于招聘单位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最迟不超过本次招聘周期。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考生费用,应聘者来珠参加考试提供免费食宿,并领取最高可达2300元的往返交通补贴,补贴标准请见附件3(同时段参加本区域机关单位招聘的,不重复享受该补贴)。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一经发现考生存在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或不能按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情况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四)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2951(金湾区委组织部)、0756-7263359(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和14:00-18:00;监督电话:0756-7263986(金湾区委组织部)、0756-7262766(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金湾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2月5日

附件1:珠海市金湾区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交通补贴标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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