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珠海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含中央、省驻珠单位公务员。
二、职位设置
计划选调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1名(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有《公务员转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专业素养;
(二)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上述年龄以公告发布之日为计算截止时间。
(四)具有职位相应及以上层次职务、职级;涉及领导职务和职级升降、领导职务和职级互相转任的,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五)各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受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选调生基层锻炼时间未满2年的;各区各单位对服务年限要求高于三年的,从其规定;以及对转任或交流提拔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8:00至8月30日18:00。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地址为: zhjgjrs@zhuhai.gov.cn。报名人员须按公告要求,及时如实报送相关材料,邮件主题按“选调-姓名”命名。报名材料如下:1.报名登记表(需提供本人签名扫描件及word可编辑版);2.个人信息采集表;3.个人自我评价材料(1000字以内)。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核。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二)专业测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文字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
(三)确定面试人选。在专业测试得分合格的报名人员中,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不予开考。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综合分析、判断决策、人际沟通、团队协作以及言语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入围面试人员工作单位为区以下机关的,面试前须取得各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得分=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选调。
(六)组织考察。确定考察对象后,由我局派出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经考察,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转任情况的,不予转任。
(七)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由我局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对象,如递补,按综合评价得分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手续办理。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其他事项
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拥有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0756-2126053。
点击下载>>>
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8月23日
原标题: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相关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