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报考人员可通过《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公开招聘岗位表》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学生;

6.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13日16:00。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bm/login.html )报名。报名有关事宜详见《报考指南》(附件2)。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开始后的前3天,系统将每天更新各岗位报名的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各岗位报名总人数。

(二)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8月22日9:00至8月23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报考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1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资格初审

1.报名时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所填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情况直接通过报名系统反馈,不另行通知。

2.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笔试于2024年9月21日举行,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行政职业能力和公共基础等方面的知识。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公布,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组织单位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并在相关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业务考核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公布。

七、体检及考察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进行考察。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由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递补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按规定开展递补工作。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于报名期间致电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至8月13日的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附件:1.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2.报考指南

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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