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本次共招聘6名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其中书记员4名,文员1名,信息化运维人员1名。此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珠海中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珠海中院合同制人员身份。



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遵纪守法;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学学士以上学位(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止);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文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遵纪守法;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4.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止);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信息化运维人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遵纪守法;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具备5年以上信息化运维工作经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不得报考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



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资料压缩命名为“姓名+报考职位”的文件包发送至zhzyzzc@126.com邮箱。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至6月19日18:00前,逾期视为无效。

3.报考咨询。报名期间,珠海中院对外公布咨询电话0756-2666172、0756-2666160,咨询时间:2024年6月5日—6月19日,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珠海中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

②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签名后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法律职业资格证(如有)各一份;

(2)考试前报到需携带的纸质材料:

①《珠海中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的纸质版一份(将报考者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张贴在报名表上);

②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待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等考试有关事项将通过邮箱回复或电话短信的形式告知报考人员。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1.记分方式:

合同制书记员考试内容包括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合同制文员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信息化运维人员考试内容包括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书记员考试内容:

合同制书记员的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录入速度与正确率。打字测试为听打,成绩由打字软件自动统计。

笔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文员考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信息化运维人员考试内容:

合同制运维人员的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专业考核。主要考察计算机专业技术能力。

5.确定面试对象:各岗位分别按照招聘人数1:5比例(不足1:5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面试对象。

6.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形象、仪表、气质、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考生先自我介绍,考官提问交流的方式进行。

7.考试时间:技能测试及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6月25日上午8:3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主要对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以及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四)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中院官方网站公示5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须于入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被录用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本次招聘人员待遇按珠海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金福利待遇有关标准执行。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代为培训,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756-2666200。

(二)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程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递补。为加快人员补录,珠海中院拟在招录过程中设置补录环节,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对于招聘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形,珠海中院可以从本次招聘当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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