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浙商幼儿园位于香洲区南屏镇屏西路26号,是香洲区公办幼儿园。我园以“快乐探索、自然成长”为办园理念,尊重幼儿的自然本性,在探索自然中感知自然的美,领悟探索的快乐,从而培养幼儿亲自然,爱生命的品质。幼儿园园区自然雅致、设施齐全,设有美术坊、音乐厅、科学馆、阅读室等特色功能室,为幼儿快乐探索、自然成长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童趣化的环境。因工作需要,我园将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厨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岗位、人数及待遇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专业技能;热爱幼教事业,积极向上,团结合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岗位名称:厨师1.招聘人数:1人。
2.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29日后出生)。
4.其他要求:持有厨师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5.现就职香洲区幼儿园工作的人员参加应聘,需经现就职幼儿园批准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三)薪酬待遇
参照香洲区现有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职工待遇执行。
二、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或将纸质报名材料送至浙商幼儿园保安室两种方式,线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整合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应聘XX岗位”,并发送至浙商幼儿园邮箱:zheshangyoueryuan@163.com。
1.珠海市香洲区浙商幼儿园的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扫描件。
3.毕业证、各类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4.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二)面试流程
1.个人报名。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根据资料审查情况确定参加现场面试资格人选并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进入面试。
3.面试:自我介绍、技能展示、专业答辩及现场提问四个环节。
4.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5.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将在微信公众号或微童书公示,并电话通知。如因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名额由用人单位综合考查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6.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
三、其他事项
1.应聘者所提供的资料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一致,务必真实,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2.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3.若公示无异议,被录用者体检合格后,等通知上岗,幼儿园与应聘者签订相关协议或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纳编,不办理调动手续。4.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香洲区浙商幼儿园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756-8817729,咨询电话:0756-8817550(黄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
一、招聘条件、岗位、人数及待遇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专业技能;热爱幼教事业,积极向上,团结合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岗位名称:厨师1.招聘人数:1人。
2.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29日后出生)。
4.其他要求:持有厨师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5.现就职香洲区幼儿园工作的人员参加应聘,需经现就职幼儿园批准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三)薪酬待遇
参照香洲区现有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职工待遇执行。
二、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或将纸质报名材料送至浙商幼儿园保安室两种方式,线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整合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应聘XX岗位”,并发送至浙商幼儿园邮箱:zheshangyoueryuan@163.com。
1.珠海市香洲区浙商幼儿园的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扫描件。
3.毕业证、各类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4.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二)面试流程
1.个人报名。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根据资料审查情况确定参加现场面试资格人选并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进入面试。
3.面试:自我介绍、技能展示、专业答辩及现场提问四个环节。
4.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5.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将在微信公众号或微童书公示,并电话通知。如因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名额由用人单位综合考查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6.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
三、其他事项
1.应聘者所提供的资料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一致,务必真实,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2.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3.若公示无异议,被录用者体检合格后,等通知上岗,幼儿园与应聘者签订相关协议或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纳编,不办理调动手续。4.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香洲区浙商幼儿园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756-8817729,咨询电话:0756-8817550(黄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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