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公共卫生指导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卫生指导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卫生指导服务中心是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制定全区妇幼保健等服务提供指导、全区计划生育服务的技术指导,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等职能。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及高新区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及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查询。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说明:1. 报名时未毕业的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报考;2 .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港澳居民报考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资格条件:
1.应聘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2.岗位要求:本次招聘岗位为公卫医师岗,主要负责公共卫生、疾病预防、健康教育、慢病管理等工作,招聘人数1名,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要求①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A1004)专业,具有公共卫生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有效;②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③具有2年以上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经验。
3.关于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应具备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执行。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系统中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及打印准考证
1.报名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http://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9:00至12月7日17:00。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招考职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
4.报考要求: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提交的报考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本次报名采用系统自动审核方式,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笔试。报名者须于2022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6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关闭)。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注意事项:(1)本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2)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3)按规定,对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请符合条件人员在报名期间与工作人员联系(0756-3633231),并提供相应证书等佐证材料,审核通过后予以加分,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二)笔试
考试按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答卷时间为12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评考生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当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若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2.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核等事项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公告,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现场资格审核
1. 入围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所需材料于指定时间作现场资格审核。不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缺名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2. 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准考证;②身份证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材料;③学历、学位证。出国(境)留学回国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成绩公告》。
(四)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2.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加试一道面试题确定名次。
3.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要求及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结果按规定程序报市主管机关备案后,办理拟聘用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并遵守《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考试时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听从工作人员指令,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二)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四)如受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考试安排或防疫要求将根据有关部门规定适时调整,相关通知会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请密切关注。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633231,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3629826,3629320。
(六)本公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区公共卫生指导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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