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金湾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珠金办函〔2022〕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公开招聘1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具体职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三)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件1;
(四)身高在160厘米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反应灵敏,无明显生理缺陷,裸眼视力不低于4.8,符合行业内体检要求;
(五)报考年龄详见附件1;
(六)具备各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 在单位和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有违法犯罪记录;
6. 其他不适合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情形;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8. 在职的珠海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或从事消防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年10月5日17:00
2. 报名方式
采取邮件方式报名。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3199831181@qq.com(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压缩包文件和邮件标题请按“职位代码+职位名称+考生姓名”格式命名,如“JWTQ1201+船长+张三”。
注意:请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清晰可辩,真实、齐全、准确,报名材料填写或提交不完整的报名不成功。
3. 报名材料
(1)《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者须在“本人确认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3)户口簿扫描件(地址页及本人页);
(4)学历证书,如有学位证书也可提供(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退伍证扫描件(退伍军人需提供);
(6)岗位适任证书扫描件。
4.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3)年龄、相关资历证书取得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
(4)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5)扫描件必须按照证件名称命名,如“身份证”。
(二)资格初审
由招考单位负责,如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战斗员职位(JWTQ1206)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2时开考,否则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船长等其他职位不设置开考比例要求。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将通过金湾区政府网站另行公告,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体能测试(满分100分)。体能测试项目:俯卧撑、双杠、引体向上、3000米跑,每个项目占比体能测试总成绩25%,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身体素质。不参加体能测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标准详见附件3)。
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考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其中,面试对象是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占比总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职位招考人数1:5比例确定各职位入围面试人员,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实际情况开考。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考核后,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分数。
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成绩×20%+面试成绩×4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 体检
根据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战斗员岗位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船长、三副、二管轮、三管轮、值班机工岗位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应在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指定的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即时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2. 考察
由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治考核,主要核查是否存在有不得招聘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情形。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3. 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 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招考单位认定后,办理聘用等手续,有关工资待遇按有关标准执行。
聘用人员需参加为期3个月的入职训练,入职训练期间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体能考核。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报名咨询工作由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负责。咨询电话:17683785820(鲁先生)。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 应聘人员体检、政审或入职训练不合格的;
2. 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 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4.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 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
6. 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7. 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8. 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附件:
1.附件1: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位一览表.xls
2.附件2: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
3.附件3: 政府专职消防员岗前培训体能考核标准(入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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