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水务局公开招聘1名购买工作服务派驻人员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在珠海市水务局(珠海市河长办)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拟聘用1名工作人员,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1.水资源、水利、给排水、环境保护、工程管理、规划、中文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C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4.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工作岗位需经常开展外业工作,较适合男性报考;

  5.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沟通能力和理解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7月12日。

  2.报名材料:《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表无需扫描,以word格式投递,附个人近期免冠相片),以及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驾照和综合性材料等材料的扫描件。个人撰写的综合性材料不少于2000字(有工作经验的提交相关工作总结或调研的综合性材料,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

  3.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将上述报名材料以“姓名.RAR压缩包”格式发至邮箱:1310597801@qq.com,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6-2268060。

  考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与能力。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通过审查人选,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驾驶证等资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审核,并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文字表达能力。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行政管理能力、职业素养和相应专业技术能力。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排名前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任选。进入体检人员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应聘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信用报告等相关资料,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试用和薪酬待遇

  拟聘人员将进行为期2个月试用,根据试用期工作考评情况决定是否录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市人社局年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定薪(根据定岗分配略有差异,总用人成本不低于9万)。

  三、用工方式

  应聘人员经考核录用后,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驻珠海市水务局(珠海市河长办)工作,接受该单位的统一管理。

  附件: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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