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办公室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金湾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珠金办函〔2022〕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工作现状,现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职员,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具体职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考年龄具体见附件1。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3.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由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见附件2。
现场报名要求:①现场报名人员需持粤康码绿码,体温正常(体温<37.3℃)。②以下两种情形不得前往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核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活动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报名前14天内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过。③报名前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者需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756-6126838。
4.报名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见附件3,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前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则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无法证明的,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6)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他人代报名的,还需要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经审核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5.资格审核
由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如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金湾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书面证明。
(4)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
(5)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考试和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考试成绩为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考试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
由区政务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3.公示
在金湾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区政务服务中心认定后,办理聘用等手续,有关工资待遇按金湾区合同制职员有关标准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需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开考时间为准,下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面试的情形:
1. 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
2. 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
3. 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
4. 不能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 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
6. 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的情况。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调整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6126838。
附件1:金湾区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职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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