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招募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支持港澳青年融入湾区发展大局,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7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委统战部、市台港澳事务局印发了《关于实施珠海市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的通知》(珠人社函〔2023〕8号)。为推进实施“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现面向全市招募一批有内地职场经验和生活经历的港澳籍人士作职场导师,为有意向在我市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提供实习、岗位推荐、职业发展指导等服务。

招募条件

01

职场导师招募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中国国籍,具有香港或澳门的永久居民身份;

3.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有3年以上就业或生活经历,目前在大湾区内地九市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就业创业,或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担任政协委员;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愿意指导和帮助港澳青年;

5.熟悉港澳和内地工作生活环境,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粤语熟练。

02

港澳青年学员招募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具有香港或澳门的永久居民身份;

2.年满18周岁,获得学士或以上学位(含正在攻读学士或以上学位);

3.有意向(或已经)在珠海市就业。

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的港澳籍人士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报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邮箱:rsjyb@zhuhai.gov.cn

01

职场导师

1.《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导师申请表》(见附件,须在推荐单位栏加盖公章);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3.政协委员证、学位学历证、获奖证书以及其它证明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

2023年度职场导师招募截止时间为7月30日(此后每年组织职场导师招募工作)。

02

港澳青年学员

1.《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学员申请表》(见附件);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职场导师服务内容和补贴标准

根据职场导师擅长领域、学员就业意向等因素,合理安排职场导师和学员建立为期不超过1年的师生关系(每名职场导师最多可同时与5名学员建立师生关系),并为按要求提供服务的职场导师发放职场导师补贴。具体服务内容和补贴标准如下:

01

针对已就业学员的

职业指导服务

定期与学员进行面对面交流辅导,讲授职场文化和经验,指点职业发展方向,指导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惑。补贴标准为每指导一次补贴200元,每位导师对单名学员的职业指导补贴累计不超过1000元。

02

针对未就业学员的

实习指导服务

提供诸如“工作助理”等实习岗位,让学员协助导师处理工作事宜。补贴标准为100元/天,每位导师对单名学员的实习指导补贴累计不超过2000元。

03

针对未就业学员的

求职推荐服务

通过推荐岗位、撰写介绍信等形式为学员求职牵桥搭线,学员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参保满1个月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学员在该单位就业参保6个月以上的,按4000元/人的标准追加补贴。

04

公益活动服务

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邀请,参加与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相关的公益活动的,如职场讲座、创业辅导、企业访学等。补贴标准为1000元/次。

职场导师推荐渠道

01

社会推荐

各企业、行业协会、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积极推荐符合职场导师基本条件的港澳籍人士。

02

个人自荐

个人符合职场导师基本条件,愿意指导和帮助港澳青年来珠发展的,可通过所在单位进行自荐,经单位同意后提出申请。

职场导师服务期

任期一般不超过3年,服务期满后可视情况延期。

港澳青年学习期

学员学习期为1年

名单确定

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导师名单后将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入选珠海市大湾区职场导师库,颁发聘书;学员名单确定后将进入珠海市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学员库。

咨询电话

0756-212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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