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公开招聘国企财务总监

  因工作需要,平沙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国企财务总监,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等要求如下: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资格条件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001

  国企

财务总监

  1

  1.审核企业具体财务会计制度,监督检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2.审核企业财务会计岗位的设置方案,监督检查企业总会计师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用、考核、调动和奖惩情况;

  3.审核企业拟订的年度预决算方案、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成本费用计划、筹资融资计划和投资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等;

  4.审核企业领导班子和总会计师、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年薪、工资和与职务相关的消费性支出;

  5.审核企业财务报告,评价、报告企业经营管理业绩;

  6.参与企业对外投资和捐赠、贷款担保、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活动和企业财产清查工作,监督检查企业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

  7.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学

  1.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有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依法维护会计人员合法权益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原则性强;

  3.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

  4.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含)以上国资监管部门工作经验或5年(含)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6.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服从组织安排;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拟定人选体检、考察、录用的工作流程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形式。邮箱地址:ZHHL3223@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1日18: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

  (1)《招聘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并使用A4纸双面打印,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后发送扫描件;

  (2)《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2);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4)近期免冠同版大一寸电子彩色照片;

  (5)有工作经验时长要求的岗位请提供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

  (6)有职称要求的岗位请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请报考人员认真查看本人所报考岗位需提交的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齐全、有缺漏者不接受报名。如报考者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考试。考试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二)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参与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以具体公告为准。

  2.面试内容:面试形式以具体公告为准。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对象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按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考生申请,可复检一次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规定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公布或另行电话通知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取消考察资格。考察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考察对象的违法违纪情况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未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可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四、薪酬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年薪为25万,并按有关规定缴存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五、注意事项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所有通知均通过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jinwan.gov.cn/index.html),报考人员应密切留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考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考有关规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753224(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1.招聘报名表.docx

2.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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