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珠海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珠海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提升应急救援综合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珠海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12人,战斗员岗位20人(含火场文书4人)。

三、录用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退伍战士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5.体检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

6.战斗员和驾驶员岗位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驾驶员岗位需持有B2以上驾驶牌照,火场文书岗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7.身体和心理健康;

8.具有良好的品行,在单位和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9.无其他不适合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情形;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 1 )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 2 )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 3 )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 4 )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 5 ) 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 6 ) 患有精神疾病或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的;

( 7 )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 8 )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 9 )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 10 ) 从事消防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考工资、岗位补贴等组成。依据“珠海市合同制职员待遇标准”,基本工资按岗位分职分档执行,绩效工资按每月考核考勤情况执行。根据各岗位职级等次,可分别享受约13-14万元(税前)左右的薪酬福利待遇。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为准。

2、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3、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4、每月休息8天,工作不满半年不享有带薪年假,工作满半年后享有15天带薪年假。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接受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联系人:游助理,电话:0756-3319647、13005766228。

报名地点:珠海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四楼政治工作室(珠海市高新区港乐路10号(海怡湾畔小区对面),可在地图上直接搜索“唐家消防救援站”)。不便到现场报名的可先填写报名表后发至邮箱(15871385@qq.com)进行报名,邮箱报名表请命名备注(姓名+应聘岗位),报名资料一起打包发送,并需本人到现场确认核准。

报名资料: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报名表一式2份,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户头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必须是已毕业),驾驶证(驾驶员岗位提供)、退伍证(退伍军人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免冠1寸彩照4张。

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后,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条件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将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试程序及内容

考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包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需加考驾驶实操,火场文书需参加公文写作。

战斗员岗位、驾驶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四个项目平均分)×20%,火场文书岗位笔试占30%+面试占30%+公文写作占30%+体能测试(四个项目平均分)占1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

体能测试(满分400分)。体能测试项目:俯卧撑、双杠、单杠引体向上、3000米跑。体能测试四项平均分低于60分的视为体能测试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沟通、语言、心理抗压等方面能力及仪态仪表等,时间5分钟。

七、体检

以应试者总成绩高低为序,按拟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设置在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即时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八、政审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治考核,主要核查是否存在有不得招聘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情形。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高新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备案等手续。

所有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时间3个月(2个月集中培训、1个月岗前适应训练)。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不予以录用。

招录对象入职后,统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培训合格后成为正式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市级消防救援部门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证”。聘用手续期限根据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职位任务确定,每次签订时间为1-3年,最长不得超过3年。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报名咨询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咨询电话:0756-3319647(游助理、吕助理)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

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7.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隐瞒个人健康状况、行程码、粤康码的;

8.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四)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调整发布公告。

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1: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基础体能考核标准.doc

附件3:灭火救援业务理论题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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