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芙莲妇女儿童权益服务中心,2013年经珠海市民政局核准成立,2017年、2022年连续两次获评珠海市“5A级社会组织”。中心秉持“爱心助人,真诚服务”的宗旨,致力于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升妇女儿童的福祉。截止目前,承接包括“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珠海站)”、“珠海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芙莲母亲汇”单亲母亲支持计划、“舒心驿站”妇儿心理服务项目等。自成立以来,中心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其中,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珠海站)获“广东省三八红旗集体”、项目“优秀咨询服务”、项目“优秀团体”、项目“工作创新奖”等荣誉。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品行良好,为人公正,有社会责任感,热爱社工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2.社会工作、心理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22至45周岁,中共党员、持有助理社工师及以上证书或有相关实务经验者优先录用;
3.具有良好的社会工作实务及统筹协调能力、文字功底深厚,具备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交流沟通的能力;
4.认同社会工作价值观,认同机构文化,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吃苦耐劳;
5.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与相关音像编辑软件,能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能独立开展项目服务者优先。
2.围绕项目要求开展咨询、个案、小组、宣传等服务内容,完成相关服务资料的撰写、收集、整理、分析和总结等工作,做好服务文书的归档。
1.被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1个月,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试用期领取工资的80%。
2.工资参考珠海市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工薪酬指导价 ,社会保险福利按国家规定执行。
3.转为正式员工后享有外出培训、年度体检、带薪年假、绩效奖金等福利。
1、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至邮箱:zhfnwqz@126.com。合则两周内约见。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将予保密及只作招聘有关职位用途,并于收到两个月内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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