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吉的堡幼儿园坐落于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光平路龙光城北12期,吉的堡幼儿园以五大领域为基础,八大多元智能为发展,根据现代教育之父杜威的“经验中学习理论”、维果斯基的“认知发展理论”及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为核心,将发展规划实践于教学系统,建构完整四年成长光谱,均衡发展素质能力,打造孩子成为未来世界的小公民!
招聘职位
主班,副班教师
招聘人数:2-3人
【岗位要求】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学历:专科及以上;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2学年幼儿园教学经验;
6.学前教育专业者优先。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况。
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17:00截止,投递报名材料至邮箱:354402053@qq.com;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我们会主动与您联系。
招聘流程
(一)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地点、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请考生留意短信或电话通知。
2.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3.面试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面试者。
(二)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相关说明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参照惠州市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三)递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从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按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4.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四)报考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专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
(五)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六)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11月25日。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
(七)提交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此公告所有内容,并遵守配合相关工作安排。
(八)如有疑问请咨询:18589086362(周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招聘职位
主班,副班教师
招聘人数:2-3人
【岗位要求】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学历:专科及以上;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2学年幼儿园教学经验;
6.学前教育专业者优先。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况。
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17:00截止,投递报名材料至邮箱:354402053@qq.com;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我们会主动与您联系。
招聘流程
(一)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地点、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请考生留意短信或电话通知。
2.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3.面试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面试者。
(二)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相关说明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参照惠州市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三)递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从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按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4.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四)报考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专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
(五)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六)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11月25日。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
(七)提交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此公告所有内容,并遵守配合相关工作安排。
(八)如有疑问请咨询:18589086362(周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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