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和房地产行业党委招聘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区建筑和房地产行业党委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党建指导员1名,人员性质为编外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责任心强;
4.中国共产党党员,从事过2年以上的党务工作;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 (1989年10月24日后出生),退役军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薪酬待遇
党建指导员薪酬待遇参照相关部门统计的上年度大亚湾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方式和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止。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线上报名。
3.报名网址:bm.gd-pa.cn/dzsys/hzdywz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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