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决定公开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制人员,执行单位编外聘用制人员相关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24年10月10日前接受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及《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2024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一览表》(见附件3),连同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认证证明、资格证、个人简历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以电子版形式(扫描件或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hzzfy2389863@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为主题)。
(二)资格审查。
由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党委办公室负责办理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将在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网站公布。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范围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60%。凡笔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进入面试流程。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网站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党委办公室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和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不足1:3的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分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水平测试两部分进行,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凡综合能力测试或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体检合格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书,到我院党委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
六、咨询联系
(一)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1.公开招聘专用电子邮箱:hzzfy2389863@163.com。
2.党委办公室电话:0752-2389863。
3.地址:惠城区鹅岭北路横街7号。
4.网址:http://www.hzzfy.com。
(二)投诉及监督部门。
惠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52-2833615。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制人员,执行单位编外聘用制人员相关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24年10月10日前接受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及《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2024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一览表》(见附件3),连同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认证证明、资格证、个人简历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以电子版形式(扫描件或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hzzfy2389863@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为主题)。
(二)资格审查。
由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党委办公室负责办理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将在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网站公布。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范围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60%。凡笔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进入面试流程。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网站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党委办公室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和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不足1:3的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分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水平测试两部分进行,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凡综合能力测试或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体检合格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书,到我院党委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
六、咨询联系
(一)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1.公开招聘专用电子邮箱:hzzfy2389863@163.com。
2.党委办公室电话:0752-2389863。
3.地址:惠城区鹅岭北路横街7号。
4.网址:http://www.hzzfy.com。
(二)投诉及监督部门。
惠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52-283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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