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向社会招聘司法协理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司法协理员2名。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司法协理员(A类) 1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2.服从岗位调剂。

  (二)司法协理员(B类) 1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悉客家话等本地语言;

  3.服从岗位调剂。

  详见《大亚湾开发区司法协理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大亚湾区社会事务协管员标准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或专业背景;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要求:18-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等违法行为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协管员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方式和程序实施。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0日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司法所(惠州市大亚湾区安惠大道一巷20号)。

  3.报名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大亚湾开发区司法协理员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3);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士等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4)。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及时反馈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笔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业务相关法律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考试要求以《笔试通知书》为准。报考人员凭《笔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将通过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部门频道版面进行公布。

  (四)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从事本岗位工作应具有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部门频道版面发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假党龄。

  考察将从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文化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区政法信访办公室拟定公告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部门频道版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或问题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注意事项

  1.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若出现无人报考情形的,招聘单位报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发布补充公告时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以上。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6.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30天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

  本方案由区政法信访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562287

  监督电话:0752-5562285

  附件: 1:大亚湾开发区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设置表.doc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x

  3:大亚湾开发区公开协理员招聘考试报名表.xls

  4:考生个人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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