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实施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村组干部队伍建设,提前培养村(居)民小组长“接班人”,为村(居)民小组选优配齐干部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24年地派镇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全镇计划招聘146名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地派镇公开招聘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即1974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高中或高中同等(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4.具有招聘职位所在村(居)民小组户籍,或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
5.中共党员优先。
6.符合村(居)民小组干部人选条件审查有关规定。
三、管理使用
不是由村“两委”干部、其他“大储备”人选兼任的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原则上不进行全职管理,应根据组织安排配合做好村民小组各项工作任务。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一)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成为宗族黑恶势力或其它不正当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信教传教,大搞封建迷信的。
(二)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规党纪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未满5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且处罚完毕未满3年的,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一律不予报考。
(四)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不能参加选举的情形。
(五)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六)工作能力不强,道德品行较差,违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影响较坏,在党员群众中威信不高的。
(七)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列为村(居)民小组长人选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0日起至6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地派镇人民政府三楼党建办,联系电话:0752-7232618。
(三)报考人员需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地派镇公开招聘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资格审核
地派镇党建办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待审核合格后,确定考试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镇党建办负责通知。
考生必须诚信报名,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人选考察
由镇党委成立考察组,通过集中考察或个人谈话等形式,对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养、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根据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审查情况提出考察意见,报镇审批通过后确定储备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储备人选名单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时间5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者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储备人选登记手续。
(七)递补聘用
是否递补,由镇党委研究决定。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导致招考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对递补人选考察合格的进行公示。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招聘公告由地派镇党委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招聘职位
全镇计划招聘146名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地派镇公开招聘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即1974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高中或高中同等(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4.具有招聘职位所在村(居)民小组户籍,或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
5.中共党员优先。
6.符合村(居)民小组干部人选条件审查有关规定。
三、管理使用
不是由村“两委”干部、其他“大储备”人选兼任的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原则上不进行全职管理,应根据组织安排配合做好村民小组各项工作任务。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一)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成为宗族黑恶势力或其它不正当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信教传教,大搞封建迷信的。
(二)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规党纪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未满5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且处罚完毕未满3年的,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一律不予报考。
(四)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不能参加选举的情形。
(五)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六)工作能力不强,道德品行较差,违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影响较坏,在党员群众中威信不高的。
(七)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列为村(居)民小组长人选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0日起至6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地派镇人民政府三楼党建办,联系电话:0752-7232618。
(三)报考人员需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地派镇公开招聘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资格审核
地派镇党建办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待审核合格后,确定考试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镇党建办负责通知。
考生必须诚信报名,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人选考察
由镇党委成立考察组,通过集中考察或个人谈话等形式,对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养、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根据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审查情况提出考察意见,报镇审批通过后确定储备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储备人选名单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时间5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者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储备人选登记手续。
(七)递补聘用
是否递补,由镇党委研究决定。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导致招考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对递补人选考察合格的进行公示。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招聘公告由地派镇党委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4年地派镇公开招聘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职位表.docx
2.2024年地派镇公开招聘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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