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位于岭南名郡惠州市区的西子湖畔、飞鹅岭下,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广东省高水平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医院现有南湖院区、下埔院区、仲恺院区、科研教学基地及金山院区(在建)。2020年,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1年在“中国地级城市医院百强榜”中名列第28位,其中有11个专科进入全国地级城市医院前三十强。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文件要求,现根据工作需要,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人员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年龄、资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9月30日。
二、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执行国家、省、市政策和我院聘用人员规定的薪酬待遇.
2.博士经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后可转为我院事业编制员工。
3.我院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一次性住房补贴、人才周转房等,具体面议。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工作期间未出现有效投诉或发生医疗事故、纠纷。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招聘系统报名,请用谷歌浏览器登录下面网址http://14.29.77.66:8891/service/zhaopinFront/inviteJob_1.html(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4)。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止。
(三)报名材料
1.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并上传);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工作证明(见附件3);
5.其他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获奖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请务必填写完整招聘系统简历并且上传附件扫描件,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如因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全造成无法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条件的情况,一律视作报名不成功。
2.请务必在应聘登记表上“应聘岗位”栏注明:序号+岗位,例如:01总会计师。
3.请务必在招聘系统留下准确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并请及时留意手机短信、邮箱、招聘系统。
4.每位应聘者只可报名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资格审查
经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及准考证号将在医院官网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其中:岗位02-岗位04为博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范围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凡笔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进入考试的下一阶段。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将在医院官网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如有考生表示放弃面试,由医院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3.面试组织。采取面试提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水平能力进行测评,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岗位01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2)岗位02-岗位04
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底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七、公示与入职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医院官网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入职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八、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拟录用人员放弃入职、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入职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7个工作日内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我们将把招聘相关信息发布在我院官网“信息发布”-“人才招聘”栏目或招聘系统中,请留意查看。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咨询部门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752-2288163
(六)监督部门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纪检室(审计部):0752-228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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