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实施办法》(粤机编办发〔2020〕278号)及《仲恺高新区2023-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惠仲宣〔2023〕6号)等规定和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决定2023年面向全国国家级高新区公开招聘在职在岗学科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小学教师10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聘程序或政策性安置进入全国国家级高新区公立学校的在职在岗学科教师。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7.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确认→打印《准考证》→组织考试(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六、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仅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8日9:00 至11月14日17:00。逾期网上系统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具体详见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进入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要求填写、提交相关报考材料,一旦提交报考材料不得撤回、变更招聘岗位或报考资料等。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责任自负。
一、招聘岗位
中小学教师10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聘程序或政策性安置进入全国国家级高新区公立学校的在职在岗学科教师。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7.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确认→打印《准考证》→组织考试(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六、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仅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8日9:00 至11月14日17:00。逾期网上系统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具体详见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进入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要求填写、提交相关报考材料,一旦提交报考材料不得撤回、变更招聘岗位或报考资料等。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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