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 认真落实省、市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结合推进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实施方案》(惠市组通〔2023〕21号)等要求,决定面向仲恺高新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面向仲恺高新区现任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招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事业为上,工作有干劲有办法,敢于担当作为,积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恪守原则,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6. 现任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7. 男性50周岁及以下,女性48周岁及以下;
8. 任职时间满足以下2个条件之一:
(1)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2年;
(2)连续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累计满5年;年龄、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9月30日;
9. 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
10. 近2年个人年度考核均被评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11.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 《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文件规定不得列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选情形的;
9. 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安排
(一)组织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向所在园区、镇(街道)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填报《惠州市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园区、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并于10月31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在各园区、镇(街道)组织人事部门现场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受表彰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个人证件照(1寸蓝底)等材料,其中《报名表》、个人证件照还需同步提交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各园区、镇(街道)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并报区党建工作办。区党建工作办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表彰加分。由区党建工作办对报考人员受表彰证明材料进行加分认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及表彰加分情况在所在园区、镇(街道)及村(社区)两级公示。
参照“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有关政策,任期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个人或集体获得荣誉的,对考试成绩进行加分,其中县(区)级表彰加2分,市级表彰加4分,省级表彰加6分,国家级表彰加8分。表彰须为党委、政府或所属部门授予个人或集体,同级多项表彰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四)集中考试。笔试前由各园区、镇(街道)负责将《准考证》发放给考生个人。考试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围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日常工作实际设计笔试及面试题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及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不设考试大纲。综合笔试成绩和表彰加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区党建工作办门户网站公示。总成绩=笔试成绩×40%+表彰加分+面试成绩×50%。
1.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9日。
2.笔试地点:惠州市技师学院。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组建联合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六)人选公示。拟聘人选将在区党建工作办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人员聘用。拟聘人选经公示后,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党建工作办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人选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九)后期管理。正式聘用后,被聘人员须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由各园区、镇(街道)党(工)委下派到村(社区),继续任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少于5年,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因不适宜任职或个人原因在5年内离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走编留,不再保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报名咨询电话:0752-260941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五)本公告由区党建工作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惠州市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园区、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x
惠州仲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原标题:仲恺高新区2023年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园区、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相关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