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切实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升就业能力,根据各级关于实施2022年度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见习人员。
一、招聘单位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
二、招聘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含)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其中法学专业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资格考试者优先;
5.能够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进行中文录入和编辑等,具备从事书记员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主要负责协助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履行岗位职责及案件卷宗整理等工作。
三、招聘见习岗位人数
1名
四、报名方式
登录“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网页地址:
www.myjob500.com/rsbwjx/home)网站,输入“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及时投递个人简历(务必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五、面试安排
初步筛选个人简历后将确定面试名单,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人员面试,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六、见习待遇
1.交通、食宿自理,发放不低于惠州市最低工资标准80%的见习基本生活费,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见习结束后,可提供见习证明。
七、见习时间和地点
1.见习时间:见习期原则上为12个月,按党政机关上班时间;
2.见习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街道办新联路15号惠城区人民检察院。
一、招聘单位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
二、招聘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含)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其中法学专业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资格考试者优先;
5.能够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进行中文录入和编辑等,具备从事书记员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主要负责协助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履行岗位职责及案件卷宗整理等工作。
三、招聘见习岗位人数
1名
四、报名方式
登录“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网页地址:
www.myjob500.com/rsbwjx/home)网站,输入“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及时投递个人简历(务必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五、面试安排
初步筛选个人简历后将确定面试名单,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人员面试,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六、见习待遇
1.交通、食宿自理,发放不低于惠州市最低工资标准80%的见习基本生活费,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见习结束后,可提供见习证明。
七、见习时间和地点
1.见习时间:见习期原则上为12个月,按党政机关上班时间;
2.见习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街道办新联路15号惠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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