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帮助我区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做好惠州市2023年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惠市人社函〔2023〕144号)《关于做好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惠湾社管字〔2023〕5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开向社会招聘2023年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11个,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11个。(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属于大亚湾区内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等违法行为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三、薪酬待遇及服务期限
薪酬待遇1620元/月,服务期限1年。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与聘用等方式和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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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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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需本人在报名时间内将纸质报名材料提交至霞涌街道办事处(霞光东路19号)主楼1楼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3.报名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大亚湾区霞涌街道公开招聘2023年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个人彩色免冠一寸证件照1张;
(5)个人承诺书(附件3);
(6)其他能证明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相关证件。
(三)资格审查。初审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7日。应聘人员需按资格审核人员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如因报考材料不齐、未按时提交补充材料的,不得通过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组织面试。每名面试人选的面试时间一般为7分钟,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公示与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在区管委会的门户网站-部门频道-街道办通知公告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或问题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因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5.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15天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
6.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7.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资格。
8.本方案由街道2023年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581300(霞涌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2-5581662(霞涌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办公室)
附件:1.霞涌街道公开招聘2023年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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