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惠阳区司法和信访局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共计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
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办案助理岗位,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共招聘1人。
(二)应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业务知识、实践技能;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惠阳区编外聘用人员关于辅助岗位与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标准执行,每人每年9万元(含四险一金),由区财政供给。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1.线上报名:2023年10月12日至19日。
2.线下确认: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下载并填写《惠阳区司法和信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连同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明)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命名为:惠阳区司法和信访局编外人员报名+姓名)报送至邮箱:hyfyys @huiyang.gov.cn。
2.线下确认:本人将《惠阳区司法和信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连同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报送至惠阳区司法和信访局政工科(淡水街道府东南街11号)。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报名者资料,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联系电话:0752-3827212。
四、录聘程序
(一)考试
考试采取考核招聘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上午9点30分,请参加考试人员于考核前完成现场确认。
(二)体检和政审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如职位数大于报名人数,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办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政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部门对确定为考察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空额的,由招聘机关研究决定是否补录。
(三)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核招聘程序确定拟聘用的人员,将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选并与惠阳区司法和信访局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分配。正式聘用人员应在15天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或在考试考核中或体检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若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核、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上午9点30分。
(二)考试地点:惠阳区司法和信访局1号楼1楼。
七、本公告由惠阳区司法和信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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