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优秀退休教师作用,为农村学校提供智力支持,帮助提升农村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缓解农村学校优秀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矛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惠州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我县将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教师、校长、教研员等到农村学校讲学。现就招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遵循“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招募条件及对象
(一)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志愿到农村讲学。
(二)年龄要求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23年9月31日。
(三)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符合学校招募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2024学年博罗县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1)相关要求)。
(五)招募对象为博罗县中小学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招募岗位及人数
招募10名(学科岗位、具体岗位数详见附件1),其中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4名、初中语文1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物理1名、初中化学1名。
四、岗位职责及相关要求
(一)银龄教师应在乡镇学校驻点,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承担相关教学任务。也可通过开展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跟岗指导等方式,对所在乡镇的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培训等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同时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提升所在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二)银龄教师讲学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县教育局与银龄教师按学年签订《博罗县银龄讲学计划服务协议书》(附件2),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签订服务协议前,银龄教师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六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
(四)服务期间,由县(市、区)对银龄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五)银龄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服务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银龄教师不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
五、薪酬待遇
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老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补助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银龄教师工作经费省级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万元,用人单位为银龄教师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费用(200元/人标准)。
六、招募程序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罗阳街道西北路58号博罗县教育局五楼人事股503室。联系电话:6622536。
一、招募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遵循“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招募条件及对象
(一)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志愿到农村讲学。
(二)年龄要求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23年9月31日。
(三)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符合学校招募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2024学年博罗县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1)相关要求)。
(五)招募对象为博罗县中小学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招募岗位及人数
招募10名(学科岗位、具体岗位数详见附件1),其中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4名、初中语文1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物理1名、初中化学1名。
四、岗位职责及相关要求
(一)银龄教师应在乡镇学校驻点,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承担相关教学任务。也可通过开展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跟岗指导等方式,对所在乡镇的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培训等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同时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提升所在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二)银龄教师讲学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县教育局与银龄教师按学年签订《博罗县银龄讲学计划服务协议书》(附件2),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签订服务协议前,银龄教师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六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
(四)服务期间,由县(市、区)对银龄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五)银龄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服务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银龄教师不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
五、薪酬待遇
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老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补助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银龄教师工作经费省级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万元,用人单位为银龄教师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费用(200元/人标准)。
六、招募程序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罗阳街道西北路58号博罗县教育局五楼人事股503室。联系电话:662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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